网站首页
协会之窗
新闻动态
项目招标
政策法规
物业百科
信用档案
资质信息
物业通讯
党建专栏
行业培训
案例分析
人才交流
留言答疑
物业论坛
今天是: 欢迎第 位访客
协会职能
|
协会章程
|
协会组织
|
会员单位
|
入会须知
|
办事流程
|
相关下载
行业动态
|
物业新闻
|
图片新闻
|
会务通告
|
业界视点
招标公告
|
开标信息
|
中标公告
国家法规
|
国家法律
|
省级法规
|
地方法规
日常物业管理资料
|
物管新技术
|
治安管理资料
|
房屋管理资料
|
绿化管理资料
|
维修管理资料
|
精彩参考
企业资质申报流程
|
企业资质年检流程
|
企业资质查询
培训信息
|
培训资料
|
培训机构
|
协会培训
日常管理
|
安全管理
|
财务管理
|
综合案例
职场资讯
|
人才招聘
|
人才求职
最新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
物业新闻
- 国务院修改后的新物业管理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修改后的新物业管理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8-4-12 17:05:30
国务院修改后的新物业管理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与同时施行的物权法相对接,明确赋予了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权,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明确了物业服务的主从关系。新条例实施以后,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将成为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一个正式监督部门。
发表,查看评论(0)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8-2020 Www.Jzwyg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Emial:jzwygl2008@163.com
地址:荆州市塔桥路9号沙市长途汽车站出口锦江之星酒店二楼 电话:0716-8115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