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动态

 网站通知公告 - 荆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1-31 10:24:23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9年春节将至,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严防春节、两会期间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针对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和管理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与业主委员会、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沟通联系,倾听意见,改进服务,配合街道(乡、镇)、社区以及公安、消防、质监、环保、供电、供气、供水等相关部门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宣传栏上公示节日期间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内容,并结合各物业小区实际,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做好防盗、防火宣传,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治安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的宣传力度,提醒业主节假日期间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消防安全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要在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固定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专人值守;停车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等要实行分类管理,电瓶车充电要做到统一布线、定时充电、经常检查;要重点检查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不被随意占用和封堵,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明火作业要有报批手续,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明火作业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
    (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健全并做好以下措施:
    要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对电梯实施日常检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发现乘客在轿厢内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负责在电梯轿厢内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投诉电话置于乘客容易注意的显著位置,同时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治安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查找各物业服务小区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要对围墙、单元门、公共区域防盗网、闭路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等安全防范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排水管网、窨井、化粪池要认真进行疏通、清淤。要加强对管道燃气的巡检排查,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做好警戒并及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前来处置。要加强高层建筑物、停车场、屋面、地下室等部位的管控,以及建筑物外墙装饰装修材料、广告牌、阳台花盆等高空坠物易发区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加强与辖区派出所、街道、社居委的联动,联手治理和打击影响小区安全稳定的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检查值班巡逻情况,加强各设施设备,尤其是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的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各主要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巡逻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交接工作。对重点区域要增加巡视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及时启动。
四、做好“保健”市场乱象行动整治工作
    根据市房管局制定的《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荆房办〔2019〕2号)文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做好相关整治工作。要重点排查物业小区内虚假宣传,宣称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行为;张贴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摸清底数,形成台账,及时向辖区工商、食药、卫计等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向荆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报备。
五、加强检查,严格监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责任单位并及时加以整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电话:0716-8219929。
 
 
 
2019年1月31日
 发表,查看评论(0)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8-2020 Www.Jzwyg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Emial:jzwygl2008@163.com
地址:荆州市塔桥路9号沙市长途汽车站出口锦江之星酒店二楼 电话:0716-8115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