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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9-6-6 11:26:05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消委办《关于印发<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荆消委办〔2019〕6号)文件精神和市住建局2019年度第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联合在全市物业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
    (一)防火分隔不到位。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未完全分隔;管道穿越墙体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和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
    (二)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被封闭、堵塞、占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老化不能正常使用,未按规定数量在楼道内配备灭火器。
    (四)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共用走道、入户通道等位置,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五)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气产品。
    (六)重点岗位人员能力不足。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未持证上岗(初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至6月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载体,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提示。要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播放居民住宅电动车火灾案例,提醒居民认识火灾危害,引导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车产品、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过程的火灾防范措施;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物业企业自查隐患。要广泛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检查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整改隐患,在本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问题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对照检查重点逐项排查。对防火分隔不严密,要用防火隔墙、防火门完全分隔。对封闭、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要立即组织清理、疏通;消防栓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立即组织维修、养护;灭火器不能使用、数量不足的,要立即更换、添置。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自动报警灭火系统运行良好。
    2.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要制定、落实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规范管理,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岗位消防安全培训,报名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有条件的地方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并采用防火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在电动自行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设备安装,全面维修、更换不安全的电气设备。
    (三)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各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报告及日常投诉反馈情况,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组织对中心城区物业小区进行全面抽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和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纳入物业服务信用等级档案扣分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各物业企业要深刻吸取广西桂林“5.5”居民住宅火灾事故,充分认识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要明确责任、积极发动、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见效,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切实将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检查走形式、走过场。
    (三)跟踪问效,加强监督。对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行动明确要求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加强问责督办、跟踪整改,对问题突出的按相关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上予以记载,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因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及较大以上火灾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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