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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 - 招标公告 - 洪湖市圆梦城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洪湖市圆梦城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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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1 14: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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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XTC-C-24130290 洪湖市圆梦城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洪湖市圆梦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洪湖市圆梦城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1.2项目地点: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洪林路16号; 1.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洪林路16号,东至教育局办公楼,南至洪林路,西至刘心源北路,北至瑞湖城。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6685㎡,规划总建筑面积173586.9㎡㎡: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60086.9㎡(9层以上带电梯住宅15栋,建筑面积148937.26㎡;商业建筑面积9360.47㎡;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789.17㎡);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13543.09㎡。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40㎡。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住。项目的容积率2.40,建筑密度23.70%,绿地率30%,总户数1546户。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800个(地面停车位343个,地下停车位457个)。 1.4招标范围:物业服务;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要求及合同要求; 1.7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预算金额:约220万元/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1) 经营许可: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建筑面积在17万方以上的住宅类在管物业服务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且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建筑面积在17万方以上的住宅类在管物业服务业绩(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个人简历)。 5) 信誉及诚信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6) 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度)。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8月21日-2024年0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需先进入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审核完成之后到方可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须派代表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所有资装订成册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采用合格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湖市圆梦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办公地址: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洪林路16号 联系人:李明舫 联系电话:1587240805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 联系人:刘祥柏 联系电话:027-87238091 电子邮箱:493619936@qq.com
注释: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指的“近几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从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如投标截止之日为2023年12月31日,近三年指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以此类推。有特别说明的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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