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0日下午,荆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在市总工会七楼会议室成功地召开了2024年行业集体协商会议,来自行业协会行政方协商代表和行业工会(职工方)代表及特邀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市总工会领导罗莉主持协商会议。 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协商代表在五个方面达成共识,一致通过了《2024年荆州市物业管理行业集体协商合同》(草案)并签字。本次协商在以下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协商确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及主要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贯彻执行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中心城区为1950元/月、其它县市1800元/月;有条件的企业要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0%。城区主要工作岗位保洁员、保安员、绿化员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工程维护员和客服员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员。 二是确定本行业职工工资上涨幅度。确定执行2024年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在下线3.5%以上合理调整(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除外)。 三是积极推进落实不完全劳动关系用工情形最低工资保障、休息休假和职业保障制度。逐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待遇和休息休假待遇,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发放加班工资。 四是积极开展企业二次集体协商。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企业二次集体协商,企业每年自行调整一次职工工资。 五是逐步推行能级工资制度。双方同意将积极推动物业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职称工资、绩效考核、晋升通道和特殊奖励等制度机制,完善技能等级薪酬激励机制。 六是建立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成立荆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设立物业管理行业“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推行《劳务用工合同参考文本》。 正式协商前,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向锋同志为协商代表做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操作实务知识》专题讲座。本次协商重在推进行业用工规范化,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