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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通知公告 - 荆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约·提升服务”承诺书 |
荆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约·提升服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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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8 11: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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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为民初心 1.强化政治引领:深刻领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清醒认识物业服务行业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定位作用,正确处理行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回归服务初心。 2.厚植为民情怀:始终把业主满意作为服务标尺,聚焦业主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展现行业价值担当。 3.凝聚思想共识:主动融入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
二、严守契约精神,提升服务品质 1.规范合同履约:坚持质价相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业主共有部分(含公用设施)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杜绝“缩水服务”“虚假承诺”。 2.健全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加强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同履行、维修资金使用等情况公示公开,加强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工作报告,接受街道(乡镇)社区监督。 3.持续优化提升:注重加强对一线服务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沟通技巧,建立业主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问题有记录、处理有时限、反馈有温度。
三、聚焦突出矛盾,主动自查自纠 1.针对履约不到位矛盾:以物业服务项目为单位,对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面排查基础服务短板,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2.针对公共收益管理矛盾:全面排查是否有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行为,积极配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公共收益管理。 3.全力配合整治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有关部门排查、交办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主动认领、限时整改、按时销号。
四、加强自律建设,共促行业发展 1.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抵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承诺、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物业服务项目,避免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业主权益受损、行业被污名化的恶性循环。 2.积极参与试点改革: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探索承接“酬金制”“信托制”物业服务试点项目,推广公开透明服务方式,画好业主满意与企业发展的最大同心圆。 3.开展骑手友好小区建设:深化物业行业“暖蜂行动”,持续优化配送骑手出入管理措施,分类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友好场景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文明服务培训,因地制宜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引导工作。 4.主动弘扬行业正能量:结合有关部门要求,转变宣传工作思路,挖掘服务典型,讲好物业人故事,塑造“诚信、专业、有温度”的行业形象。
签署企业: 签署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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