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多审修,《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于2011年5月25日以市长令重新颁布,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荆州市物业管理将步入更加成熟的法制化轨道,走上一条持续健康发展的阳光之路,这将成为行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可喜可贺!
我们之所以说这是一条阳光之路,是因为在修订这部法规过程中,广泛发扬了民主,经过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充分讨论,仔细推敲,几下几上,数易其稿,又多方征求了市住建委等10多个部门以及来自法制界的意见,并听取和采纳了广大市民的建议,反复修改完善,终成一部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规章,必将对规范行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我们之所以说这是一条阳光之路,还因为这部法规的修订,紧密结合荆州物业管理行业实际,不仅认真总结了行业20年来发展的经验教训,而且做到了从行业未来发展出发,高屋建翎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解决新条件下的新问题,对很多条款作了修订补充,新增了一些条款,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更大空间。
我们之所以说这是一条阳光之路,更因为这部法规的修订,注重法理依据和逻辑,与国家上位法保持一致,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配套,同时又充分借鉴了一些城市物业管理的新鲜经验和做法,使之更细化和完善,既有科学性,又有可操作性。在明确各主体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责任义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平竞争,阳光透明,对于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实现行业整体升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当然,任何一部法规的出台,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何况法规本身还要接受实践的检验。我们只有实践中认真贯彻法规,执行法规,落实法规,才能真正走上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
走在洒满阳光的路上,让我们奋力前行,去开拓荆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