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和荆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简称物业协会)提前换届。现将换届方案通知如下:
1.成立物业协会换届选举大会筹备组:
组长:童克忠
副组长:彭再华 王卫红 邹松雷
成员:孙江汉 刘慧芬 何大成
筹备组办公室设在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主任由彭再华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
2.选举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采取自荐或者推荐的方式产生。
3.理事、常务理事产生条件
(1)理事、常务理事应是荆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并在荆州市有物业服务项目;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物业服务事业;
(3)熟悉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政策;
(4)身体健康,能履行理事、常务理事职责;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4.请各单位于二O一五年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换届筹备组(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一五年元月二十七日 |